NDZJCS-2020309宁都县综合档案室建设工程项目公开选取工程招标中介机构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
NDZJCS-2020309 |
项目批复号 |
宁发改投字【2019】124号 | |||||
项目名称 |
宁都县综合档案馆建设工程项目 | |||||||
项目单位 |
宁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
项目估算 |
15000000.00元 (费率备注: % ) | |||||||
所需中介
服务类别 |
工程招标代理 |
资质要求 |
乙级及以上 | |||||
选取方式 |
公开竞争 | |||||||
选取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15时30分 |
选取地点 |
开标三室 | |||||
服务价格要求 |
中介服务费按不高于陆万贰仟叁佰伍拾元整(¥62350.00元)计取(中介机构收取代理费后不可再向业主单位或中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 |||||||
服务费
支付方式 |
业主单位直接支付 | |||||||
服务时限要求 |
签订合同后7天内发布招标公告 | |||||||
其他要求 |
1、 根据赣建招【2014】2号文件规定,中介服务机构拟派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在签订招标代理合同、组织工程招标时均到场。
2、 参加公开选取的中介机构在宁都县城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人员(固定办公场所为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选取现场核查;固定办公场所是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原件选取现场核查)。
3、 参加公开选取的中介机构两年内(即2018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2日)在宁都县至少完成过一个工程施工电子化公开招标项目(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和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施工招标中标公示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中选的中介机构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应向选取机构缴纳履约保证金贰万元整。在规定时间完成预算编制后凭业主单位告知函退回。
5、 无不良记录。 | |||||||
中选
中介
机构 |
名称 |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 目
负责人 |
程显(报价:42600元) |
电话 |
18970707965 | |||||
业务员 |
丁秋华 |
电话 |
13177763897 | |||||
业务员 |
廖娟 |
电话 |
13576777228 | |||||
监督单位:宁都县城建局(0797-7297019)
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