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扶贫工程项目实施效率的通知》(宁府办字〔2017〕98号)精神,经镇2019年1月11日党政班子会讨论,确定圩镇沥青路面工程和政府大院路面硬化工程等2个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如下:
业主 |
项目名称 |
财政要约价(元) |
施工单位 |
镇政府 |
东山坝镇圩镇沥青路面工程 |
284322.93 |
江西恒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镇政府 |
东山坝镇政府大院路面硬化工程 |
301699.26 |
江西焕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以上内容进行公示,按程序签订施工合同和廉政承诺书。
(此页无正文)
东山坝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