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镇平阳大道升级上圩尾人行道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黄石镇平阳大道升级上圩尾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镇财政自筹,招标人为:宁都县黄石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黄石镇平阳大道升级上圩尾人行道改造工程;
(2)本次项目的招标人:宁都县黄石镇人民政府;
(3)项目性质: 人行道改造工程;
(4)项目总投资约49.27万元 ;
(5)工程规模:为KO+240至KO+606.7路段,包括:场地平整、花岗岩烧面铺设、花岗岩侧石铺设、花岗岩压条铺设、树池铺设等。
(6)资金来源及性质:镇财政自筹;
(7)标段划分:1个标段;
(8)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月6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1月16日,总工期为10个日历天;
(9)建设地点 :宁都县黄石镇;
(10)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3.2 本工程不允许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投标要求:投标公司只能中标本工程一个项目
四、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92665.6元,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为:418774.56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企业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②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ƒ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④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⑤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原件;⑥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⑦购买招标文件收据;⑧承诺书;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到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300元/份,售后不退。
②本次招标公告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dggzy.com)上发布。
六、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①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
②未详事宜可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②未详事宜可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③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dggzy.com)上发布;
七、本工程定于2016年12月30日11:00在黄石镇公共资源站开标。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都县黄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都县黄石镇
联 系 人:郭学桔 电 话:139797320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都县登峰大道登峰二期C1栋201室
联 系 人:李惠萍 电 话:18296760275
招标监督机构:宁都县黄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2月21日